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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下午我在旧居烧信

二向箔2023-08-05 10:13:42文章·手记267

作者/荞麦

1999年的夏天,世纪末的告别。说起来,那是我此生唯一能经历的一个世纪末。高三结束的暑假,皮肤晒得漆黑,知了没完没了地叫,还有铺张的阳光……但回想起来总有一种新生的快感:终于告别了暗无天日的高中时光,可以去读悠闲的大学了。因为填报志愿保守,数学考试发挥不好,考上的大学并不令人满意,但都无所谓了。只要能熬过那段时间就是胜利。只要没有掉队,没有被扔进不可想象的结果中(落榜或者重读)就是胜利。

迈上崭新旅途的一个仪式,便是烧掉秘密抽屉里的所有信件。宁静得没有一丝风的午后,我在屋子后面的树荫下,挖了一个不大的坑,准备好了火柴。

信件那个时候在乡下是多么奇特的东西啊。初中时任何一封无意义的信件都会让我兴奋很久,也让老师们惊恐莫名——信件!老师们都会先拆开看一遍。但这样的情形不会出现很多,几乎没有人会给我们写信。信件简直是神圣的。

高一刚开学的时候,同宿舍的人都有初中同学来信,我内心羡慕,却想不出有谁会寄信给我。结果还是收到了信,别人递过来时我几乎不能相信这是真的。写信的人在情理之中,但我却也没有预料到。他是初三时我们班的体育委员。我对他的印象就是早晨站在前面给全校领操,手臂伸得笔直,我不知道还有谁能把自己绷得那样直。一起出黑板报的时候,他趁别人不注意,笑眯眯地看着我,一边快速在黑板上写了我的名字,又迅速擦掉了。

隔了几天,他神秘兮兮地塞给我一张小纸条,我不敢打开看,夹进课本中。回到家之后关在自己的房间里才小心翼翼地把纸条从书里拿出来,紧张万分地摊开,纸条上写的是——“防止近视的三条秘诀”。

他给我写信,字体宽大工整,内容乏味。而我回复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保持这种通信行为,免得成为一个收不到信的可怜人。那是高一,每个人都在跟初中同学恋恋不舍地写信,但这并没有持续多久,高中的新生活慢慢展开,旧相识很快变得无话可说。有一天我回最后一封信给他,敷衍说:“学业要紧。有缘再见。希望以后我们能上同一所大学。”内心当然觉得不可能(谁知道后来他真的跟我上了同一所大学,并且在我肌肉拉伤时送来两张信纸,正反两面都写满了字,写的是——肌肉拉伤要注意的若干事项)。

大概是高二的时候,忽然有一天,我的桌上堆满了信件。

当时我只觉得莫名其妙,打开信件读了几封才知道是因为我投稿的一篇文章发表了,发表在很多高中生都会订阅的一份作文杂志上,并附有通信地址。我被那么多信件震惊了,心情澎湃地连夜给全国各地的人回信。第二天,更多的信件摆到了我的桌子上。班主任站在讲台上面冷冷地看着我和我面前的信件。

连续几天之后,我已经不想再给任何人回信,也不再拆开那些信了。信件多得变成了负担。来信持续了很长时间,直到好久之后我去传达室玩,还偶然看到一堆班主任扣住扔在那边的信。我也没有拿回来。

信件就是这样慢慢失去了魔力。我一下子被陌生人的好意喂饱了。

把这些信烧掉,没什么可惜的。扔进火里,一会儿就成了灰。我很认真地烧,每封信都拆开,先烧信封,再一张信纸一张信纸地烧掉。

最后烧到z写给我的几封信。其实我们在同一个城市,没有必要写信。但是,你知道,信件是一种古典的抒情。

z陪伴我度过了高三最难熬的阶段。经过高三上学期漫长的炼狱之后,到了下学期我们整个班级都存在一种崩溃的情绪:快结束吧,随便怎样。有一度我们几个人已经处于放弃的状态:东游西荡,找各种东西消磨时间,对高考采取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。我迷恋一本关于游戏和漫画的杂志,就是在那上面,我读到z写的文章,署名后面竟然还留着电话。

百无聊赖的下午,监狱放风般的体育课上,在两个女同学的怂恿下,我们一起跑到传达室,由我出面给他打了电话。

通过两通电话的愉快闲聊之后,我们见了面,打了一次羽毛球。大概源于我的情绪压抑,急需排解。每个周末有限空闲的下午,我们便会约了一起游荡,随便聊些什么。他说有一家面店很好吃,只是很远,我们好像去吃过一次,想来却宛如梦境:我们真的去那么遥远的地方吃过一碗面吗?

但我确实记得两个人曾经在微微春雨中跑去看油菜花,他还帮我带了一副望远镜。结果雨越下越大,我们便站在屋檐下躲雨,看着春天里的麦田。在回忆中,这一切像是一部悠长而没有结尾的日本电影。我并不觉得那是恋爱,只是读书读得快厌倦死了的叛逆行为。

有一天晚自习的时候,隔壁班的一个男生走进来,递给我一封信,是z写的。写到他在楼下的操场上,仰头看着这一排教室的灯光,想到我就在其中一间的灯下……

那是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,后来还有好几封类似的:情意绵绵又语焉不详。

我把他写的信都认真看了一遍。有些还读了第二遍。然后我一咬牙,统统都扔进了火里。扔进去的瞬间,一种轻松和对自己决绝的赞许油然而生。

就是那个暑假,z骑着自行车,从市区出发,花了半天的时间,经过遥远的路途,问了很多人,竟然找到了我乡下的家。快到的时候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,我匆匆跨上一辆车,在半路截住他。我们站在炙热的太阳底下,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。他满头大汗,似乎有很多话想说,而我只是劝他回去。于是他无奈地站了一会儿,便掉头又骑着自行车踏上漫长的归途。

那年我才18岁。今后我将收到更多的信,会有更多的人来爱我。当时我毫不怀疑这些:新生活即将开始。我会去更远的地方。过一种不可想象的生活。

现在我坐在这里写这些,大学毕业都已经十年之久,生活平平常常。

我想起那天午后,还年少的自己趁大人们都不在,默默在树下埋头烧信,心怀着少年的冷酷和不切实际的幻想。当时烧信的我并不知道,今后漫长的时间里,我也不过收到过寥寥几封信,并且也都遗失或者损毁了。我更加不知道,几年之后,人们已经很少提笔写信,纸质的信件成了旧时印迹,一个按钮就可以删除所有的电子邮件。

到如今,邮局早已不再神秘,而是变得暗沉、空旷,座位上坐满老年人。即使电子邮箱那么方便,我们也并没有像《电子情书》里面的汤姆·汉克斯和梅格·瑞恩一样写电子邮件互诉衷肠。我们表达情感的方式变得更为简洁,只需要微信、微博上短短几句话即可。

作家阿乙在一篇写给“实体存在的人”的信中,最后说道:有一天,我不识字的妈妈翻出来看见了——我很奇怪她怎么就知道这是情书的——她说:“将这些烧了吧,免得以后女子看见不好。”我便将所有写给你的信烧了。烧的时候感叹号四溅,我感到痛惜,心想以后你要是回头找我,我如何提供这么多年还在爱你的证据啊。

多年之前,被未来蛊惑的我没有能想到这些:我们如何给未来的自己提供证据?证明你曾这样被爱过,或者爱过别人?

我什么都没有想,只是一封一封的,烧掉了。

荞麦,「一个」常驻作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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